政府部門對青藏高原地熱資源開發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規劃引導、簡化審批、財政補貼、技術支持等方面,以下是具體內容:
國家層面政策
鼓勵建設示范項目:2021 年 9 月,國家能源局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等印發《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若干意見》,提出穩妥推進地熱能發電示范項目建設,在西藏、川西、滇西等高溫地熱資源豐富地區組織建設中高溫地熱能發電工程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中低溫和干熱巖地熱能發電工程。
推進礦業權競爭出讓:2019 年,自然資源部發布《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(試行)》,規定全面推進包括地熱在內礦業權競爭出讓,各類符合規定的經營主體都可以平等參與地熱礦業權競爭性出讓。
地方層面政策(以青海、西藏為例)
規范資源開發:《西藏自治區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〉辦法》提出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、水行政等有關部門應當開展地熱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,科學劃定地熱水資源保護范圍,開發利用地熱水資源應當采用合理工藝,嚴格控制開采量,保持采補平衡。
提供獎補支持:《昌都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 (試行)》提出,對利用地熱溫泉投資 1000 萬元以上新建生態康養旅游項目的企業,在項目竣工并全部驗收合格后,給予一次性獎補 50 萬元。
制定發展規劃與方案:青海省發改委發布《關于印發青海省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貫徹落實方案的通知》,提出到 2025 年建立完善規范的地熱能開發利用管理體系,建成 1-2 個地熱能源發電示范項目等目標。鼓勵西寧、海南、海西等地建設地熱能高質量發展示范區,實現地熱能梯次開發利用。
優化審批流程:對青海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制度,明確不同規模項目的備案部門。同時,對于涉及地熱能開發礦業權取得、取水許可證審批、項目開發備案等,各有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、集中審批等方式,優化審批流程,提高審批效率。
支持技術研究與示范: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《支持建設海南藏族自治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若干措施》,支持干熱巖等地熱資源勘探開發利用技術研究和產業化示范,建設共和、貴德 “零排放” 供暖示范城市。
促進產業規?;l展:《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促進條例》提出,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地熱能等清潔能源發電基地化、規?;⒁惑w化開發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。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地熱能項目開發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開發利用地熱能供熱的支持政策,推廣清潔能源供熱技術。
青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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